昨日,车主毛先生反映,自本年2月份,他的大卡车在汉阳龙阳大路荣立汽修站替换发动机缸体后,缺点不断,每次修补后,行进不到一百公里就抛锚,光在高速上的拖车费就花去了不少,迄今已修补了十几次,花去修补费十多万元。其中有一次,该车行至湖南常德时,发动机再次呈现毛病,他不得不把发动机拆下来送回武汉荣立汽修站修补,岂料该站技术人员将修好的发动机送去湖南常德装置后,车行不到百公里,发动机居然产生爆缸,汽修站不得不赔了一个发动机,但是新发动机依然毛病频发。毛先生以为修补站供给的发动机不合格,形成他丢失惨重,修补费应该由汽修站担负。
该汽修站车间主任杨军称,毛先生反映的状况根本事实,但发动机产生毛病有可能是人为驾驭不妥或许外部要素形成的,鉴于车主产生了巨大丢失,汽修站决议从人道主义动身,再次免费替换一个新的发动机。关于之前产生的10万元修补费,他们将不予考虑。
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胜武律师说,假如辨别断定部分检测出汽修站供给的发动机确系不合格产品,该车在行进途中呈现毛病由此产生的修补费,汽修站有职责承当,而且还有责任承当该车在此期间产生的比如保险费、运管费以及其他相关直接丢失。